第一章 磋商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甘肃省康泰医院临购药品配送公司遴选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甘肃省康泰医院
2.项目编号:KTYY-YXK-CG-2026003
3.项目名称:甘肃省康泰医院临购药品配送公司遴选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需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任意税种的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需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缴费票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本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特定资格
(1)《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2)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并附相应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包括资质条件、经营运行状况、信誉保证、质量体系等);
(3)供应商必须为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系统”)中备案的公司,提供平台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4)配送药品必须为招采系统中标的品种,提供平台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5)配送药品必须有生产厂家的配送授权,提供平台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4月29日,每日0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各潜在供应商请将①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装订,到现场登记报名并领取。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5月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康泰医院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磋商公告发布
本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甘肃省康泰医院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大沙坪556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0931-5150762
第三章 响应须知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本须知、磋商办法及磋商文件其他相关内容,全面理解并严格遵守所有要求,凡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的,视为无效响应或自动放弃磋商资格。
一、响应总则
1.投标方应承诺所提交的全部响应资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经查实存在虚假资料,立即取消磋商及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投标方应确认自身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资质、技术、设备、人员及资金能力,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资格要求,若不具备相关能力,不得参与本次磋商。
3.投标方参与本次磋商,即视为认可本项目磋商文件、响应须知、磋商办法的全部条款,自愿接受磋商过程及评审结果的约束,不得擅自变更或撤销响应承诺。
4.投标方应自行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本次磋商不组织现场会议,投标方无需到场,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
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响应文件应内容完整、规范,装订整齐,纸质版1份;同时提交1个电子版U盘,U盘内存储响应文件的扫描件PDF格式,U盘需单独密封标注。
2.响应文件应采用A4纸张,双面(或复印),封面及密封上均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3.响应文件中的所有签字、盖章必须真实有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需本人签字,不得代签;加盖的单位公章需清晰、完整,与投标方名称一致。
5.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增删,若确需修改,需在修改处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电子版U盘内存储的响应文件扫描件PDF格式,需与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不得修改。
三、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1.提交时间:投标方需在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及单独密封标注的电子版U盘提交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逾期提交的,视为无效响应。
2.提交方式:现场提交,投标方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提交。
3.密封要求: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需分别单独密封;密封袋上分别注明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日期,对应标注“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字样,均加盖密封章(无密封章的,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完好,不得破损、泄露。
4.响应文件的撤回与修改:投标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撤回或修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及电子版U盘,但需书面通知采购单位,修改后的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需按本须知要求重新装订、密封、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四、磋商澄清要求
1.本次磋商不组织现场磋商会议,不要求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到场参会,磋商小组仅对投标方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评审。
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有疑问的,将通过书面、电话等非现场方式通知投标方进行澄清,投标方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澄清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澄清权利,磋商小组将按现有资料进行评审。
3.澄清说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仅可对模糊、疑问之处进行补充说明,澄清说明将作为磋商评审的依据之一。
第四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
根据我院临床诊疗需要,需临购一批药品,现进行药品配送公司遴选。需采购的药品目录见附件,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根据采购药品目录,列出本公司有库存且有配送权限的药品,并详细注明药品生产厂家及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中标价格,我院在评审确定中标配送公司后,将在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中提交采购计划。
二、供应及配送要求
(一)企业诚信记录良好,守法诚信经营;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当手段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记录,无重大刑事案件等行为记录。
(二)依法取得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等合法资质证照(件),所配送的药品必须是经营范围的药品类别。
(三)配送的西药、中成药品种必须在“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行挂网。
(四)配送西药、中成药的企业供应的药品品种必须承诺执行“两票制”。
(五)配送能力保障,拥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仓储设备,配送企业仓储面积,经营生物制品必须有冷藏库、冷藏车辆等。实现药品购进、储存、出库、配送等全过程实时追溯系统。
(六)在兰州市内有一定的配送服务覆盖范围。
(七)配送企业有一定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在储存、运输、配送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八)配送企业有一定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九)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售后服务要求
1、能及时配合医院药品库房的调整,对于滞销药品及临期药品有一定的处理方案。
2、能积极响应甲方的配送需求提供运输车辆。
四、交货要求
1.交货期:甲方在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提交采购计划后小于3个工作日内送达。
2.交货地点:甲方的指定地点
3.提供所供药品所有的随货同行单、质检报告等相关资料。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应商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公司招标编号中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配送以下药品的服务,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力,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1.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以下表中所列的药品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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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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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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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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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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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厂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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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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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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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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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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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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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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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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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总价: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大写), 该合同总金额一律为乙方所供药品在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中标价金额之和。
3.发票及款项支付
3.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2.甲方将乙方所供药品验收入库,并在配送药品消耗完毕后一次性支付总价款;
4. 甲方权利与义务
4.1甲方在收货时对药品的品名、数量、批号、剂型、规格、厂家、包装等情况进行核对,并在收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对帐依据。甲方接收药品时,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和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应及时更换被甲方拒收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使用;
4.2 在合同期内乙方所配送药品出现滞销的,甲方及时联系乙方处理,乙方接收后应尽快配合退换;
4.3 对于距失效期为8个月内的药品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但不包括应急、紧缺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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