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曹妃甸新城供水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曹妃甸新城管理办公室以曹新城项目文〔2026〕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债券资金,财政资金占20.82%,债券资金占比79.18%。建设单位为曹妃甸新城规划建设局,招标人为曹妃甸新城管理办公室,委托代理机构为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曹妃甸新城供水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总投资18461.4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约11400.5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建设供水管网长度约4.1km,配套污水管道长度约4.1km,配套雨水管道长度约4.1km,配套中水管道约4.1km,配套电力排管长度约4.1km,配套热力管道长度约3.3km;第一标段为新阳北路,第二标段为航一路,第三标段为航二路。主要建设内容:三条道路的给水、中水、雨水、热力、燃气、通讯、电力、污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地点:曹妃甸新城。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各标段全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包括工程准备期、工程施工期、竣工交付阶段及质量保修等阶段。
2.3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第一标段:66.77万元;第二标段:47.06万元;第三标段:43.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信息为准)。
3.1.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企业类型划分标准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1.6同一投标人只可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同一投标人同时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全部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28日9时至2026年5月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监理大纲评审为暗标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支持CA证书互认,办理以下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河北CA(电话400-707-3355)、山西CA(电话400-653-0200)、北京CA(电话400-994-3319)、联通CA(电话0311-85691619)、CQCCA(电话400-819-9995)、CFCA(电话400-880-9888)。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出;联系人:陈冬烨;联系电话:0315-8782800。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股
电话:0315-8757269
电子邮箱:cfdcqzbb@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标段名称:曹妃甸新城供水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监理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收费金额0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曹妃甸新城管理办公室
通讯地址:曹妃甸新城
联系人:史文轩
联系电话:0315-5658029
电子邮箱:cfdkfjsheyuebu@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文化路129号
联系人:陈冬烨
联系电话:0315-8782800
电子邮箱:tslx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