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凤镇鸣朋纸业南侧地块平整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288号幸庄产业园C座7楼70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JHDL-2026-063
2.项目名称:和凤镇鸣朋纸业南侧地块平整项目。
3.建设内容:场内土方回填平整及土方外弃等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4.控制价:20.973885万元。
5.最高限价:20.97388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6.工期:30日历天。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参与采购的供应商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及以上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10月—2026年03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4.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