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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沪杭甬公司2026年交安类统招项目一标段公开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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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浙江省]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沪杭甬公司2026年交安类统招项目一标段公开招 |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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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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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M2026GZBA-ZJEC-000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沪杭甬公司2026年交安类统招项目已备案,项目业主为浙江杭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管理处、浙江杭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临建管理处、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管理处、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绍兴管理处、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上嵊管理处、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新天管理处、浙江金华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嘉兴市乍嘉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嘉兴市嘉萧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苏浙皖分公司、德清县杭绕高速有限公司武康分公司、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杭甬复线宁波一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各标段中标单位须与各合同段业主分别签订合同,资金来源为100%自筹,招标人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对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杭州北、绍兴、宁波、湖州、嘉兴、舟山6个管理中心的拥堵路段整治提升、事故多发路段预防治理、施救驿站建设、隔离栅专项整治、交安设施综合整治、硬路肩开放系统和组合式预警等项目提供设计、施工。2.2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2个标段,共43个合同段。其中1标段25个合同段:包含杭州北管理中心(4个合同段)事故多发路段预防治理、高速施救驿站建设、公路附属设施综合整治项目,绍兴管理中心(11个合同段)事故多发路段治理项目、施救驿站建设项目、隔离栅整治工程和交安设施综合整治项目,宁波管理中心(8个合同段)组合式预警项目、隔离栅专项整治工程、交安设施综合整治项目、硬路肩开放系统项目和公路附属设施综合整治项目,舟山管理中心(2个合同段)施救驿站建设项目、隔离栅专项整治工程。2标段包含18个合同段:包含嘉兴管理中心(5个合同段)事故多发路段整治项目、施救驿站建设项目和隔离栅专项整治工程;湖州管理中心(13个合同段)事故多发路段预防治理项目、拥堵路段整治提升项目、隔离栅整治工程、交安设施综合整治项目和标志标牌整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设计和施工)。2.4质量要求(或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行业规范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资格能力,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③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文件编制、提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议等招投标活动。招标文件中除特别标明针对联合体各方的条款外,其它条款中的投标人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5)其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3.2 业绩要求:①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高速公路设计项目(工作内容须包含交通安全设施);(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②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已通车高速公路上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项目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3.3 信誉要求:(1)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灰、黑名单,标的物品类D级供应商等情形);(2)在“信用中国”网站( 1.4.3 项及1.4.4项规定的情形。(6)其他:/。3.4 人员要求:3.4.1 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具有对应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4.2 项目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具有对应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4)其他:/。3.4.3 项目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具有对应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4.4 项目安全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具有对应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4.5 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设计项目(工作内容须包含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3.5 其他要求:(1)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2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2个标。参加多标段(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2)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及 1.4.4 项情形。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 00:00至2026-05-09 09:30。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 09:30。招标人将于2026-05-06 09:30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05-09 09:30。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5.3.1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5.3.2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5.3.3不要求递交样品等。5.4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5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 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联 系 人:郑先生电 话:0571-86909655电子邮件:279050738@监督部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纪检综合部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新城五星路199号2号楼13楼电 话:0571-85888206系统维护电话:0571-86906758(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供应商操作手册及视频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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