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鄠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主诉执行案件之法律服务招标公告采购 |
|
公告名称: |
鄠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主诉执行案件之法律服务招标公告采购 |
| 所属地区: |
|
发布时间: |
2026-04-24 |
|
详细内容:
|
公告公告标题:鄠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主诉执行案件之法律服务招标公告公告内容:
鄠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主诉执行案件
之法律服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鄠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主诉执行案件之法律服务采购招标,招标人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案件已经在强制执行阶段,并在2026年2月由鄠邑区人民法院作出终本处理。
2.2 招标内容
2.2.1服务名称:鄠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主诉执行案件之法律服务采购(货款1061.46万元及迟延支付产生的利息等若干元)
2.2.2 服务地点:根据案件情况确定
2.2.3 服务周期:
签署法律服务协议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恢复执行(若8个月内未能发现对方的财产线索,则终止合作),完成恢复执行后一年。若在上述期限内,回款金额达到货款的60%,则延长服务周期至全部回款后方可终止法律服务。
索要款项超出货款金额的部分(如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加倍迟延债务利息等其他款项)可参照上述回款比例额外支付律师费,即此部分律师费金额不计入上述最高限价内。
诉讼费不计入风险代理费提点基数,即不提取律师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经司法局核准,由律师协会监管,定期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3.2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3 业绩要求:办案律师应具备5年及以上执业经验,且需在2021至2025年内至少有3件类似业绩,并能提供相关合同扫描件及判决书/调解书等结果类文书。
3.4 履约信用要求:若响应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响应人响应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1在最近三年内存在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证监会、银监会等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的情形;
3.4.2在“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在近三年内响应人或其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4.4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3 响应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4月24日11时00分至 2026 年4月29日11时00分(时间以系统设置为准),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5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5月7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联系信息: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号碧水源大厦
联 系 人:李芳
电 话:18601235906 电子邮件:18601235906@
年 月 日
附件列表 序号附件名称附件说明操作 物资信息 序号设备物资名称设备物资说明税率单位 1 专项法律服务 6% 项 验证码验证码取消确定 列表 序号公告类型公告名称环节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