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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矿井水系统清洗维修260405项目公告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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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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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水系统清洗维修260405项目公告
:2026-04-24
20
矿井水系统清洗维修260405
项目编号
JZEG-GF-26-G1-F-0007250
采购经理
李群-18089273966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4-26 18: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6-04-27 18:00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物资名称
生产厂家(品牌)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期
备注
JYB20260421-3
矿井水处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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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
15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1、付款方式:设备维修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六个月内付合同价款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尾款,期间不计息。 2、合同价款范围:本项目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工作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配件采购费、人工费、税金等。 3、合同价款方式:采用固定总价模式;合同一经签订,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无论实施过程中发生任何情况,合同价款均一次包死,不作调整 。
3.技术条款:1、具体要求详见《矿井水系统清洗维修技术要求》 2、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供方派遣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维修,设备交付前,设备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风险由供方承担。 3、质量保证、质保期限及服务:质保期6个月,以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供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并承担全部费用,经修理2次仍无法正常使用的,则供方应向需方退还全部修理费 4、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如供方未按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应向需方承担以下迟交货违约责任: 4.1每迟交一日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供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其交货义务,交货时间由双方另行商定。 4.2逾期交货超过30日历日,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供方除支付迟交货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4.3 供方收到需方维修通知超过3日不能到达现场,每延期一日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超过5日不能到达现场,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供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4.4 供方支付的违约金最高不高于甲方实际损失的30%。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且具有相关资质。 2、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附件:
矿井水处理站维修技术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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