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完井法兰完井法兰(招标编号:NZZ250815-5401-089949)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完井法兰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2025年完井法兰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完井法兰11"×15000psi-7-1/16"×15000psi×5-1/2" EE
30.000
套
2
完井法兰11"×15000psi-7-1/16"×15000psi×4-1/2" EE
10.000
套
3
完井法兰11"×15000psi-7-1/16"×15000psi×5-1/2" FF
5.000
套
4
完井法兰11"×10000psi-7-1/16"×10000psi×5-1/2" FF
3.000
套
5
完井法兰11"×10000psi-7-1/16"×10000psi×5-1/2" EE
2.000
套
6
完井法兰11"×10000psi-7-1/16"×10000psi×4-1/2" EE
2.000
套
7
升高转换法兰KQ70/78-65 13-5/8"×10000psi BX159
2.000
套
8
完井法兰11"×20000psi-7-1/16"×20000psi×5-1/2" EE
2.000
件
9
完井法兰13-5/8"×5000psi-7-1/16"×10000psi×5-1/2" EE
1.000
套
10
完井法兰13-5/8"×5000psi-7-1/16"×10000psi×7" EE
1.000
套
11
完井法兰11"×10000psi-7-1/16"×10000psi×7" EE
1.000
套
12
转换法兰11"×20000psi×13-5/8"×10000psi
1.000
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出具国际认证机构或国家级检测机构颁发的井口装置或套管头的认证证书或检验报告(要求压力138MPa或以上)。
(3)投标人出具API 6A PSL3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试制产品,投标人需提供标的物(或类似商品)近三年成功应用的业绩证明(业绩合同及发票,发票须通过验真系统),供货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以上资料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要按照本技术要求在标书中提供产品示意图,并明确列出供货配套明细表。标书无此项内容作为否决项。
(2)机加工、组装、检验、不允许外协(投标人应在标书中提供以上描述的承诺书)。
(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配件安装服务36小时内可到达项目现场),对现场配件测试提供技术服务,投标人应在标书中提供以上描述的承诺书。
(4)投标商必须承诺所供应的物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绿色环保相关要求,并保证本公司生产、制造、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符合中国石化绿色采购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7月29日17时0分
至
2025年8月3日17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12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8月12日8时30分。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8.投标说明
投标商严格按照招标公告条款要求进行投标: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且在开标时间段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联系人:
刘大力
联系人:
孙恒彪
电 话:
13159773329
电 话:
13843005615
电子邮件:
liudl.dbsj@sinopec.com
电子邮件:
sunhb.dbsj@sinopec.com
招标文件
2025
年
7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