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燃煤清零示范研究与应用项目基础设计服务
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公司燃煤清零示范研究与应用项目基础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QSH-DLGK2024-07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公司燃煤清零示范研究与应用项目基础设计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本项目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燃煤清零示范研究与应用项目”基础设计需求计划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石化公司燃煤清零示范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油股份计划〔2025〕67 号),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
服务周期及要求: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基础设计编制。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化工路173号。
报价方式:固定总价报价方式
付款条件:在本合同设计工作完成、中标人提交的基础设计文件通过招标人审查验收合格,且中标人提交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式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60日内,支付设计费用100%。
项目承办人:梁书成;联系方式: 0451-55606096。
2.2招标范围
对以下范围进行基础设计:
标段(标包)分:2个标段。
A标段:
1.固体蓄热电锅炉部分:新建150MW固体蓄热装置一套,建设规模:3.5MPa(g)、450℃蒸汽,产量为50t/h,应急工况75t/h。
2.界区内的所有内容及系统配套。
3.按照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配套完成该项目相关专业内容。
A标段:最高投标限价总价:280万元(含6%增值税)
B标段:
1.66kV输电工程:66kV电缆线路工程、变电站侧保护改造工程;
2.66kV变电工程:新建66kV变电站;
3.界区内的所有内容及系统配套;
4.按照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配套完成该项目相关专业内容。
B标段:最高投标限价总价:108万元(含6%增值税)
2.3技术要求
对项目的可行性、工程设计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提供基础设计设计文件、概算。
投标人应组织高水平的设计队伍,在业主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文件基础上,满足《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3-2016)、《哈尔滨石化公司工程设计统一规定》的相关要求,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基础设计工作,满足本项目的政府(集团公司、炼化板块)审查和报批的全部文件。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交付时间 | 地点 | 交付资料的要求 |
1 | 基础设计 | 基础设计文件10份 | 设计文件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90日内 | 哈尔滨石化公司 | 符合设计标准、规范,文件及图纸清晰、完整, 满足甲方使用要求。电子版(PDF格式、可编辑格式)各1份。 |
基础设计文件资料,按照中石油及哈尔滨石化要求完成归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需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投标人必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且入库资质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3.4A标段: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及以上,有效的压力管道、容器设计资质。B标段: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在类似项目及规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实施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6所提供的资料不存在弄虚作假,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7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履约承诺,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3.8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9年10月至2024年10月),A标段:具有与石油炼油、化工行业相关的、工程费在1亿元以上的工程设计业绩;B标段:承担并完成过类似项目及同等规模(66kV变电站建设或66kV输电工程建设)工程设计业绩。(AB标段业绩均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间交接证明,发票)
3.9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查询之日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1月1日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上三个均要求投标人提供截图,以评委开标当时查询为准)。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8日16:00:00时至2025年5月13日23:59:59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A标段投标人应支付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B标段投标人应支付1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5年 5月 29日 08 时 2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化工路173号 邮政编码:150056
联 系 人:陈龙 联系方式:0451-55606049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8室
项目负责人:汪 林邮政编码: 163714
电 话:0459-6411372电子邮件:wl198576@163.com
8.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附件:注1. 投标人电子交易平台简易手册.pdf
附件:注2.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