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TY-竞磋-20210222(招标文件编号:JSTY-竞磋-20210222)
二、项目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维修工程代理及清单编制单位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恒胜路11号
中标(成交)金额:7.3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维修工程代理及清单编制单位采购项目 | 本项目施工及设备、材料及相关服务单位的招标,主要包括代拟发包方案;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确定潜在投标人;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标底或控制价);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 1、不得拒绝委托的合法采购需求。如发生拒绝,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接到委托采购事项时,应做到热情服务。如接到投诉,证实确属代理机构责任,视情节处罚50-500元/次。 3、接到委托事项时,应立即响应,并在五个工作日内规范完成采购文件初稿,不得拖延。 4、按政府采购要求规范编制采购文件,及时制止项目负责人或相关人员的倾向性、排他性内容,如对方仍坚持,应向设备与资产管理处反映。如因委托代理机构的失误引起质疑,由代理公司负责解释、承担责任。 5、不得泄露委托采购文件的保密内容,不得私下与潜在投标供应商接触。如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代理公司全额支付。 6、规范有序组织开标、评标工作。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在评审过程中发表倾向性言语、意见,如发生,经警告后,应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7、按政府采购要求,应在相关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更正公告和结果公告。如不能做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监督部门反映。 8、因项目建设和采购人需要,开展项目论证工作产生的费用由委托的采购代理公司负责发放,在项目实施前约定由采购人或项目的中标(成交)单位支付,并在委托采购的招标文件中明确金额和支付方。 9、规范收取工本费和采购代理服务费,如发现采购代理公司乱收费现象,采购人有权追回经济损失,并向监督部门反映。 (1)如公开招标项目流标,由代理机构承担相关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流标后,如采购人取消采购任务,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价计算、支付代理服务费。 (2)特殊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双方商定具体金额。 (3)因采购人需要,委托单独编制采购文件的,约定按500元/项支付劳务报酬。 10、在采购项目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历天内,规范移交所有采购档案资料。未按期移交的,采购人有权处以500元/项的罚款;未规范移交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资料,拒绝支付任何费用。情况严重的,采购人有权一次性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追究法律责任,并向监督部门反映。 | 代理工作完成时间:递交备案资料为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暂行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条例》江苏省政府采购及代理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代理委托的采购事宜,规范编制单独委托的采购文件,规范收取工本费和服务费,规范移交档案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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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坚、董立荣、张晓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26号
联系方式:刘迈 联系电话:18705231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淮安市延安东路105号武夷大厦17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袁贵霞 联系方式:13511547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贵霞
电 话: 13511547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