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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南路污水处理站提升项目采购公告
2021年03月04日 20:52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三南路污水处理站提升项目品目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采购单位厦门市集美区市政园林局行政区域厦门市公告时间2021年03月04日 20:5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3月04日至2021年03月11日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信息发布大厅方信收标窗口具体详见信息发布大厅当天信息显示屏公示信息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3月15日 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信息发布大厅方信收标窗口具体详见信息发布大厅当天信息显示屏公示信息预算金额¥191.37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先生/纪先生项目联系电话0592-5661167/0592-6373595 采购单位厦门市集美区市政园林局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9层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2-6282513 代理机构名称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82号1604单元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2-5661167/0592-6373595
项目概况 三南路污水处理站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 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11]FX[CS]2021004 项目名称:三南路污水处理站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1.3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1.45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A032402-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1(批) 否 三南路污水处理站提升项目,一项 1913700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节能产品,按照最新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2)环境标志产品,按照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3)信息安全产品。(4)小型、微型企业。(5)监狱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http://credit.xm.gov.cn);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3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完整截图;4)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5)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者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磋商小组认定为不合格供应商。(8)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明细:查询结果 描述: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http://credit.xm.gov.cn)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完整截图。 (4)明细: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补充说明 描述:因受新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4日 至 2021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 线获取 方式:磋商文件随同本项目磋商公告 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 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磋商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 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信息发布大厅方信收标窗口具体详见信息发布大厅当天信息显示屏公示信息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信息发布大厅方信收标窗口具体详见信息发布大厅当天信息显示屏公示信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集美区市政园林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9层 联系方式:0592-6282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82号1604单元 联系方式:0592-5661167/0592-6373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纪先生 电 话: 0592-5661167/0592-6373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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