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中小学教育惩戒的合法边界—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民事纠纷处理仿真实验建设结果公告(合同包[3500]FJSH[GK]2020093-1)
一、项目编号:[3500]FJSH[GK]2020093
二、项目名称:福建师范大学中小学教育惩戒的合法边界—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民事纠纷处理仿真实验建设
三、采购结果
[3500]FJSH[GK]2020093-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北京一众延泰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怀沙路536号 | 469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0]FJSH[GK]2020093-1 包1
北京一众延泰科技有限公司: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1-1 | A020199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中小学教育惩戒的合法边界—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民事纠纷处理仿真实验建设 | 一众延泰 | V1.0 | 1(项) | 469000 | 469000.0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林增爱 (包1) |
评审专家: | 唐崇旋,林继熙,潘敏文,叶靖翔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1.5%,中标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汇入帐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湖东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18060100100013747。汇款后将开票信息(注明需要普票或专票)发送至邮箱454477278@qq.com,若需邮寄《成交通知书》及发票请在邮件注明收件地址、收件人、手机号(顺丰到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0]FJSH[GK]2020093-1 包1 :7035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为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
联系方式:13509393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层、5层
联系方式:13859088048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晏静
电话:13859088048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