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采购《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鉴定书、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年02月24日 17:47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采购《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鉴定书、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告》编制项目品目服务/水利管理服务/其他水利管理服务采购单位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行政区域内蒙古自治区公告时间2021年02月24日 17:4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2月24日至2021年03月03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3月08日 10: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弓先生项目联系电话04774922488采购单位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采购单位地址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沙圪堵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弓先生 04774922488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筑茗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亿鸿国际A座1712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常瑞宏 13789578854附件:附件1004--《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鉴定书、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告》编制项目公告.docx
项目概况 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采购《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鉴定书、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亿鸿国际A座17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MHY2021-004 项目名称: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采购《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鉴定书、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供应商(小型、微型企业) 6% 评标价=投标总报价×(1-6%)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6%(不再享受本表序号3的价格扣除)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2% 评标价=投标总报价×(1-2%)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小型、微型企业是指供应商及其所投核心设备的制造商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如实填写后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3)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价格扣除相关要求。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3)提供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的不予价格扣除。(4)供应商通过“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点击“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进行搜索截图,截图时间应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通过截图说明供应商、核心设备制造商是否列入小微企业库,对未列入小微企业库的供应商、核心设备制造商不予价格扣除、对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截图的不予价格扣除。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通过查询对供应商提供截图内容进行甄别,对查询内容与供应商提供内容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5)提供声明函不实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必须具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4日 至 2021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亿鸿国际A座171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沙圪堵镇 联系方式:弓先生 047749224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筑茗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亿鸿国际A座1712室 联系方式:常瑞宏 137895788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弓先生 电 话: 0477492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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