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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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新冠肺炎集中救治(锦州)中心医疗设备采购D包临床检验类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截至报价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投标(报价)供应商务必保证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2、供应商未经网上领取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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