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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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31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10036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6-07 17: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1-06-10 16: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1-06-23 09:30:00
开标时间:
2021-06-23 09:30:00
正式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县东山生态公墓建设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核准表》(核准号:围审批招核字【2020】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建设资金为申请国家新增债券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围场县东山生态公墓建设项目监理
2.2工程建设地点及内容:
工程建设地点:围场县围场镇金字村
工程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建设用地20888.23平方米。主体工程:建设墓碑式双人墓穴3188座,停车场420平方米,道路3133.23平方米,挡土墙4360平方米,土方平整84125立方米。配套工程包括建设综合办公室150平方米,卫生间30平方米,栽植黑松和柏树3169株,强电、弱电、给排水等工程。
2.3工程质量:合格
2.4资金申请国家新增债券解决
2.5合同估算价:人民币50万元
2.6监理服务期限: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有关约定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单位,(三证合一时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统一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招标文件只发售电子版。潜在投标人可于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7日下午17:00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新版网站(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点击【投标用户登录】登录投标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6月23日9时30分
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新版网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供应商企业使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交易系统 点击【投标】-【递交投标文件】菜单,选择要投标的标段,点击“递交投标文件”按钮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确认并签名”按钮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操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投标供应商不用到现场开标,现场准时开标,电子版投标文件不得加密,资格审查以投标文件电子版为准。若投标人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加密,对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文件答疑
6.1投标人要求:网上答疑,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2021年6月1日8时30分至2021年6月10日16时00分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新版网站网上答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漏投标企业基本信息。透漏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6.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新版网站上,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的时间:2021年6月1日8时30分至2021年6月10日16时00分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21年6月11日17:00
6.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21年6月23日9时3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投标人必须使用基本帐户通过银行或网银转账方式,转账至下述保证金专用帐户,不接受一般账户及现金存入。
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01101957052502014-019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围场支行
保证金金额:玖仟元整; 小写:¥9000.00元
备注: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
联 系 人:刘乙樟
电 话:0314-751606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领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侠
电 话:18134049431
温馨: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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