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经济开发区西北物流园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泉经济开发区西北物流园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已由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鹿开投资审字[2023]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5.0849公顷,总建筑面积5451平方米,新建鹿泉经济开发区西北物流园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为鹿泉区的北部排水分区,设计规模4.0万m3/d,建筑物包括生产调度中心、食堂宿舍、警卫室、辅助车间、鼓风机房及配变电室、脱水机房、提升泵房等建筑物;构筑物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沉砂池、改良 AAO 一体化处理池、中间提升泵站、磁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线消毒池及出水计量渠、浓缩池、生物除臭等.厂区外尾水排放管网约 800m,尾水受纳水体为古运河,污水处理厂出水主要指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准IV类标准(其中总氮 10mg/L)。 2.1.2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选址位于大河镇大河村村西,大河路与京昆高速交叉口西北角,工程占地5.0849公顷。 2.1.3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1.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2.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5 00:00至2024-02-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7 08: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我网站、我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华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鹿泉经济开发区昌盛大街88号
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9层
邮编:
050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刘亚斌
联系人:
孟令勇
电话:
0311-67368962
电话:
0311-8069317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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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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