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巴马生态肉牛产业核心示范区内部道路(桥)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CZC2021-C2-00102-XCZX】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巴马生态肉牛产业核心示范区内部道路(桥)工程
二、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2月24日
三、更正公告日期:2020年03月04日
四、
1.采购人:巴马瑶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所
地址: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民族路185号
联系人:蒙工
电话:0778-6221317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平乐大道37号南宁华润二十四城9号楼4301号房
联系人:凌泽伟
电话:17130711940
五、更正内容如下: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15页:(“第一卷、磋商须知、合同格式”→“一、总则”→“25、响应文件的符合性鉴定”→“25.2响应性评审标准的第1点”)
(1)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唯一报价。有效报价范围:磋商总报价必须小于采购控制价,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每个综合单价(暂估价、暂列金除外)必须小于或等于采购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且无否决投标条件的相应情况的。并经磋商小组评定为不低于成本价的(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明显低于采购人采购控制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磋商,其磋商作废标处理);
现更正为:
(1)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唯一报价。有效报价范围:磋商总报价必须小于采购控制价。并经磋商小组评定为不低于成本价的(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明显低于采购人采购控制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磋商,其磋商作废标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0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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