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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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
项目名称
凤阳县李二庄中学迁建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
czgc202012-189
招标人
名称
凤阳县李二庄中学
地址
凤阳县李二庄
联系人及电话
衡校长13615509878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商总部广场B座606室
联系人及电话
张工 1805500232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1年 1月29日15: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河南正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价(元)
262600.00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姓名
湛华善
证书名称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00482534
工期(日历天)
45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1、郑州市郑东新区春华学校建设项目监理合同金额(12402.56187万元)
2、扶沟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二期)施工监理工程监理合同金额(13787万元)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按照滁州市2020-2021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交易中承诺的服务费报价标准
招标代理费
16700元(包含专家评审费410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融媒体中心西附楼2楼,联系人:汪主任,联系电话:0550-6367823。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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