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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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太仓市人民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人员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端网上业务系统中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3月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KZ2020-CSCG-170
2、项目名称:太仓市人民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人员外包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780000元
4、采购需求:
(1)为配合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规范化、高质量的诉讼服务,更好的为诉讼群众服务,完善配套服务。
(2)本项目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项目
人数
工作职责
1
导诉
2
1、熟悉各工作部门和窗口的业务范围,对来院人员进行分流和引导,提供诉讼和接访前的服务工作,根据来院人员所办事项的不同,指定其至不同窗口办理或引导其至具体审判法庭参与庭审。
2、预检来院立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所提交的起诉材料是否齐全,、指导来院人员备齐相关材料,解答来院人员提出的问询事项。
3、指导来院人员参阅相应的文书模板、诉讼指南和办事流程等诉讼指导资料,及时告知诉讼风险。
4、指导来院人员在自主功能区办理文书起草、查询和阅档等相关事宜,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联系志愿者提供协助服务。
5、对于不属于人民法院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向来院人员予以耐心解释,并告知到相关部门办理。
6、对其他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来院参加会议或办事人员,通知有关人员到大厅迎接。
7、对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约见法官的,与法官联系约见时间及方式。
2
窗口登记
5
1、依法对全院民事、行政、刑事和执行案件进行立案登记,收齐当事人及代理人提交的各类诉讼文书并指导当事人进行补充(对当事人及代理人提交材料不全并在口头告知无效的出具书面补正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决定各类案件的审理程序,办理立案登记手续。
2、在办理立案登记的同时,要求原告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和银行账户确认书;尽量引导当事人同意电子送达,对于有诉前调解需求的,指导填写同意调解承诺书。
3、要求登记当事人地址明确、规范,案由、标的登记准确,规范、完整将相应信息录入审判信息系统
4、将登记好的案件及时流转至案件审核分流员处。
5、案件经审核后登记员制作受理案件通知书、催缴诉讼费通知书并送达原告(特殊情况除外)。
3
53951600热线及查档
1
1、接听群众热线电话,对群众咨询的事宜耐心予以解释,对群众反映的事项详细予以记录并汇总至承办部门处理。
2、接待查询档案人员,在核实查档人身份后调取电子卷宗供查档人查阅。
3、指导群众使用智慧法院、移动微法院、诉讼自助服务机等智能设备查询案件信息。
4
中间库
1
1、诉讼速裁案件和执行案件立案后,立案登记员将所有纸质卷宗进行入库,入库时应查验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是否同步,如有缺页应及时补充扫描并对纸质材料入库入册专门保管。
2、将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同步新增的卷宗材料入库入卷,审判过程的诉讼电子材料由书记员上传到通达海系统转为电子数据入电子卷。纸质诉讼材料入库入卷。审理过程中新增的证据材料经扫描后入电子卷,并进行同步纸质卷宗收集,保障电子数据的更新和纸质卷宗的安全。
3、结案后根据档案卷宗整理要求,转交书记员进行纸质卷宗整理。
5
微解纷平台管理
1
1、登录“江苏微解纷”平台的机构登记员客户端,对同意委派调解的案件进行登记,并随机分配给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
2、关注案件调解进展,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完成调解信息的录入和完善;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在30日调解期限届满前及时调解员将案件交回。
3、建立专门档案,对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归档;建立专门台账,就调解案件的分派和完成情况进行统计。
5、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要求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采用网上CA数字证书报名方式,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平台(入口)”→“太仓市板块”→“会员端登录”,进入太仓市分中心登录页面,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报名流程:
如未注册,请先注册
(1)注册:供应商进入太仓市分中心登录页面,点击“会员端登录”模块,完成注册、诚信入库、提交审核工作,完成提交审核后,即可参加报名及采购活动。
注:请响应供应商完善单位基本信息(特别是银行基本户的开户银行名称、开户账号、开户银行行号、开户名称等信息),以免影响报名及响应。
(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太仓市分中心登录页面,点击“会员端登录”模块,插入CA数字证书登录。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确认单以供。供应商保存并报名成功确认单,报名成功供应商以开标后系统解密的报名名单为准,未成功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响应活动。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途径:本项目投标人成功报名,登录中心交易平台后,在“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项下载采购文件。只有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报名成功的投标人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鼠标移至【苏州市】-【苏州】-【太仓市分中心】,进入太仓分中心交易页面,通过“”栏目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请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补充通知,以便获悉最新信息。
(5)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人员,蒋工QQ:2412507584
售价: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材料费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3月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太仓市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三楼开标间(太仓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内,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将对具体开标间进行明确,请留意当日3楼电子大屏幕信息或与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咨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须知事项:
(1)各投标人代表仅限1人,须身体健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示绿色苏康码、《公共资源交易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采购文件附件,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佩戴口罩,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看绿色苏康码、检查口罩防护、个人信息情况登记等工作。因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导致延误开标活动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2)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活动时,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一米距离,间隔落座,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护工作。
(3)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太仓市人民法院
地址:太仓市城厢镇半泾南路19号
联系方式:0512-53951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城科泽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太仓市太平北路107号二楼
联系方式:159622967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方园
电话:15962296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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