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锦疆热电分公司引风机房更换外墙保温项目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XJGZ-2021-21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锦疆热电分公司引风机房更换外墙保温项目施工【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XJGZ-2021-21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询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引风机房外墙保温总量:3230m2,要求锅炉引风机房全部更换为玻璃丝棉板,要求保温层厚度150mm,保温层铁皮厚度0.45mm,要求阻燃,并达到消防整改的要求,施工方应提供玻璃丝棉板出厂合格证明,确定达到消防要求。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具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合同能力和资格的单位;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资质证书; 3.3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 3.4近三年内(2018年-至今)独立承担过至少1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5投标人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方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安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5月31日10时00分00秒---2021年06月03日19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到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26号时代广场C座36层购买文件。标书款: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4日11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开标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4日11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第七师奎屯市北京东路89号物管中心二楼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奎屯市
联系人:于圣
电话:0992-321838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26号时代广场C座36层
联系人:刘奕军
电话:13999102070
电子邮件:296375770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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